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通讯员李慧敏)10月16日从荆门建市40周年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普通商品住房按5%比例配建保障房制度,全市累计筹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19615套,享受各类住房保障总户数达143187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建市40年来,荆门市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尤其是近10年来,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98亿元,销售商品房299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0.4万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92个,涉及4.86万户,中心城区人均居住面积由建市时的不足10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54平方米,户均拥有住房1.34套。
天鹅广场、月亮湖广场、荆门生态运动公园、荆门植物园、园博园……随着近年来一大批高品质广场公园绿地相继建成,竹皮河流域综合治理后黑臭水体的消除,荆门城区人居环境大为改善,结构更加优化,中心城区“三环六隧九射”主干道路基本建成,“两山一轴、一中心六组团”城市发展新格局已然成形,建成区面积90平方公里,较建市之初增长6.5倍。城市供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均达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6%。
此外,荆门还历史性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完成51222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