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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多举措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    字体大小:A-   A+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利县多举措强化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扶贫资金安全高效。

一、严格三级负责制。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建设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分管项目领导和项目包保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的谋划、公示、报批、建设,负责按建设进度拨付资金,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管和项目建成后的后续维护,负责落实项目专管员和建立项目台账制度;驻村工作队队长为帮扶责任人,负责协助村“两委”谋划项目,监管项目实施,推动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负责项目的谋划、评议、公示,组织项目实施,申请资金拨付,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和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维护。

二、严格全过程监管。项目立项前,县扶贫办对每个申报的项目都实地勘查,确保每个项目的真实性和实效性。项目竣工后,县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每个项目都进进行现场验收。坚持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责任到项目。确保责任明确,项目真实,报账及时。乡镇财政所按照《扶贫资金监管办法》要求,在项目资金报账时,严格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施工照片、验收报告等各类资料,确保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从而有效杜绝了套取和虚报项目的情况发生。

三、严格绩效管理。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监利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所有用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等项目资金,按照“目标导向、分工负责、全程跟踪、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促进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提升。

四、严格公开公示。为增强扶贫政策宣传、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强化扶贫工作监管,县制定了《监利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对年度扶贫资金的安排与使用相关内容分三级予以公告公示。县级在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年度全县扶贫攻坚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年度扶贫政策的实施、年度建设扶贫项目内容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结果;各乡镇在行政公务栏上对年度项目库、项目安排与实施完成情况、资金安排与使用完成结果情况予公开公示;各行政村在村务公开栏上对年度村级项目库、村到户到人项目,资金的安排与使用等均按规定进行公示。同时各行业部门也对本部门使用的财政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在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了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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