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昨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约有5万名建档立卡的贫困生将直接受益。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是根据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地执行的,会议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将免除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表示,我省将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具体资助方案还待进一步细化。
目前我省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公办)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公办)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30元,杂费不等。业内人士表示,这项政策使得对贫困生的资助范围覆盖到了高中阶段,解决了因贫困不能上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