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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发布时间:2016-09-01    来源:    字体大小:A-   A+

    

农村新报讯 (记者方桐)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湖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今年至2020年,我省将为48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或新型职业农民,村平培养1-2名,5年共计划培训5万人左右,力争带动15万户、50万人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方案》明确,培训对象为贫困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等,可通过下载“雨露百事通”手机APP在线申报,也可填写纸质 《湖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培训对象申报表》进行申报,并做出带动承诺。经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会推荐、乡镇初审后,上报县扶贫办和有关部门审定,通过后即可接收培训。培训分省、市、县三级开展,培训经费由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县统筹安排。为增强培训实效,此次培训采取短期集中培训+长期创业辅导的方式,分层次、分专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对象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和方式要求贴近贫困村实际、贴近主导产业、贴近市场,探索采用实地考察+专家授课+课堂讨论+创业辅导“四位一体”教法,还将组织专家及驻村工作队等对参训学员开展 “一对一”、“面对面”长期创业跟踪服务和监测。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要大力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大银行、保险、担保及小微金融组织对他们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土地流转、土地整治、农机购机补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担保基金、农业保险、农村实用人才奖励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充分借鉴各类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器等成功经验,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创造条件。

《方案》规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要把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为硬任务,每名创业致富带头人至少带动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要建立利益共赢机制,组织创业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到户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入股、安排就业、提供生产条件、收购产品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双方参与的积极性,多渠道带动扶贫对象增加收入。要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激励机制,按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增收脱贫效果给予相应的创业支持,对没有履行带动承诺的创业带头人,则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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