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赵峰、通讯员刘立刚)昨从省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获悉,截至9月末,今年全省计划建设的集中安置点3774个,已开工建设4085个,开工率108%;全省已开工建房104301户278974人、搬迁入住16152户49507人、分散购房5066户16390人,合计占年度搬迁人口计划83944户264748人的149%和130%。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领导先后赴我省调研、指导工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以“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为目标,遵照“理顺机制、明晰目标、守住底线、精准脱贫”的方针,全面打响脱贫攻坚大决战。在工作中,全省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要求,抢前争先、压茬推进、创新作为、竞进赶超,探索出一条富有湖北特色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
“五大机制”强化领导责任。让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个到县”;每月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办清单、正面和反面典型清单。
“五个环节”确保精准识别。坚持“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审核、县审定”和“贫困户自愿、贫困村群众认可”原则,搬迁户要见房、见人、见地,做到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省、市两级有电子档案,确保把搬迁的帽子戴在该戴的贫困户头上。
“三条红线”严守政策法规。严守建房面积红线,严守搬迁户建房不举债红线,严守不准将搬迁户一搬了之红线,做到户型精准对应到人,严禁因搬迁而让贫困户新增债务。
“四大路径”实现搬后脱贫。一是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使搬迁户在产业链上增收;二是向搬迁户和带动搬迁户脱贫的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性贷款;三是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将搬迁资金和整合资金投到光伏发电、矿产开发等惠民项目上;四是开展搬迁贫困户务工摸底调查,支持长期稳定就业,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