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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落实健康扶贫: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发布时间:2016-12-07    来源:    字体大小:A-   A+

    

人民网武汉12月6日电 (记者 周雯)12月6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6年湖北省健康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据悉,湖北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多举措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

根据调查统计,湖北省因病致贫总人数为189.6万人,占全省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2%以上。“离全省2019年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只有仅仅三年的时间,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朱惠民表示。

近日,湖北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湖北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兜底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着力深化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确保贫困人群“看得上病”;全面实施分类救治制度,确保贫困人群“看得好病”;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确保贫困人群“少生病”。力争到2019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贫困,使有病看不起医生、住不起院,大病拖,小病扛,越病越贫、越贫越病。”朱惠民介绍,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是解决贫困患者看得起病的一个重要措施。因此,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让贫困患者能看得起病、住得起医院就显得非常重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恶性循环。

2015年12月,湖北省卫生计生、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湖北省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鼓励各地区在统筹区域内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今年9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健康扶贫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红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长余介绍,该县通过政府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确定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救助对象住院一律取消新农合起付线和入院预付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这项措施各地在稳步推进,在一些地区还落实的比较好。”朱惠民介绍,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省扶贫办对健康扶贫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这项工作进行督办,切实把这项措施抓落实,抓到位。

附:2016年湖北省健康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张修富: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2016年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因此,健康扶贫关系到贫困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着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是我省实现率先脱贫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健康湖北的重要任务,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代省长王晓东、副省长任振鹤多次就解决好贫困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等问题进行过工作部署。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通报全省健康扶贫工作的整体情况,并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在场的嘉宾将非常乐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在主席台就座的嘉宾: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朱惠民同志;

  省扶贫办副主任、党组成员柳长毅同志;

  省人社厅医保处副处长李莹同志;

  红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长余;

  我是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张修富。

  下面,请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惠民同志就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总体情况进行通报;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惠民: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健康扶贫,是精准扶贫工作中难度较大、政策性强、标准很高的一项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作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全民健康提升到了治国理政的新高度,为我们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民医保制度防大病、兜底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农合制度覆盖了97%以上的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了近4千万城乡参保居民、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普遍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开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大幅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看病就医条件;健康公平显著增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15元提高至40元,服务项目扩大到12类45项,基本覆盖了居民生命全过程,城乡居民健康差距进一步缩小。这些为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调查统计,我省因病致贫总人数为189.6万人,占全省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2%以上,其中患长期慢性病人数为67.3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35.54%,患重大疾病的人数为20.8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10.98%。离全省2019年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只有仅仅三年的时间,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瞄准因病致贫的家庭和病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防治并举,分类救治,助力脱贫攻坚。针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采取更加贴合贫困地区实际、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9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委会同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军区、省妇联、省残联、省保监局等部门,在实地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湖北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重点包括以下方面的政策措施:

  第一,加快建立兜底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让贫困人群看得起病,这是健康扶贫工作的底线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尽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可持续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门诊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建立起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实现“三覆盖、两倾斜、两加大、一窗口”,协同互补,形成保障合力。

  “三覆盖”就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农合新增筹资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兜底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决不让任何一个农村贫困群众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医治。

  “两倾斜”就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率先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提高统筹层级和门诊报销水平,切实解决慢性病患者长期门诊治疗费用报销问题。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今年要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支出负担。

  “两加大”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鄂发〔2016〕6号)要求,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扶贫相关的保险产品,推动贫困地区政府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对于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并积极通过公益慈善组织等发动社会力量救助。

  “一窗口”就是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将这项政策落实好,不能因实施这项惠民工程给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增加负担。同时,要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使其具备支撑签约服务、就医一卡通、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远程医疗等功能,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增强“获得感”。

  以上这些精准的举措,是健康扶贫工程的核心任务,也是兜底保障措施。

  第二,着力深化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确保贫困人群“看得上病”。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健康扶贫工作的成效。 我们将以“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引领,建强体系,育好人才,增强能力,让农村贫困人口能够就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及时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到2019年贫困地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未来几年,我们将以市州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为龙头,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着力打造武汉城市圈、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幕阜山、“两江”城市群六大医疗卫生中心,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差别化发展,强化区域交流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近就医。各地也要坚持重心下移,新增卫生资源要优先向基层、向贫困地区倾斜,厚植健康扶贫根基。二是投入政策倾斜。在省级层面,我们将优先把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项目库,对贫困地区县医院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给予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标准、乡镇卫生院达到“四化”标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不降低。各地在卫生投入上要加大力度,要尽快实现每县至少有1所达标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织好织密织牢健康扶贫服务网络。三是人才培养优先。人才是解决贫困人群看得上病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将实行人才优先战略,在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毕业生;在恩施、宜昌等地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农村医学三年制中专班和三年制大专班,为贫困地区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加强贫困地区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同时对基层医务人员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等给予适当倾斜等,着力为基层培养一批适宜技术人才。四是对口支援做实。落实城乡对口支援是有力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最有效的措施。为此,我们将有序组织“三支一扶”工作,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从事支医工作;从全省遴选能力较强的三级医院,与37个贫困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医疗、教育、科学、管理水平。推广当阳互联网+分级诊疗的经验,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联系不同医疗机构的远程诊疗中心,将高水平的医生、技术引向基层,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全面实施分类救治制度,确保贫困人群“看得好病”。贫困人群因病致贫、返贫,因为病因不同、疾病复杂因素不同、病情严重程度不同,特别是一些重特大疾病往往会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雪上加霜。要求我们必须在精准施策上下功夫,实施分类救治,让他们看好病,帮助他们走出贫病交加的困境,恢复生产生活能力。6月份,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初步建立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对于能一次性治愈的,要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从今年起,我们将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对于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对于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救治,雪中送炭,尽快让党的健康扶贫政策惠及贫困人群。

  第四,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确保贫困人群“少生病”。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将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提供更加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精准的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构建集预防、治疗、康复、护理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减轻或消除传染病、地方病危害,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有针对性开展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普查和防治。健全免费检测和健康咨询网络,全面落实针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突出慢性病防治,开展重点恶性肿瘤筛查,加强精神疾病预防和心理干预,支持贫困地区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等,实现预防与治疗并举、预防优先,降低群众患病特别是患大病的机率。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好以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扩大检查覆盖面,建立完善“两癌”“查、救、治”工作机制,确保到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适龄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落实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面开展贫困地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全面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全面推进健康城镇创建,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让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五,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贫困人群看病就医守门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加注重制度顶层设计,更加注重兜住民生底线,更加注重基层首创精神,着力完善健康扶贫动力机制。一是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保障,坚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加快建立贫困地区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立体化、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全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要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结合实施临床路径,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效益和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三是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成果。贫困地区要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调整补充药物目录,让群众药物治疗能有效接序;全面落实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为保障健康扶贫工程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今后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抓好健康扶贫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出实招、办实事,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加大支持,保证投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健康扶贫投入。

  第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成就、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四、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不失误、不耽误,全面落到实处。要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作为年度重要考核内容,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好的给予表彰,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加强统筹协调、考核督促,按照脱贫攻坚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政府责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取得实效,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谢谢朱惠民同志。

  接下来请红安县副县长李长余同志介绍该县健康扶贫工作经验;

  红安县副县长李长余: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湖北省政府、省卫计委给我们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向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介绍红安县健康扶贫“4321”模式推进情况,也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红安健康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健康扶贫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红安作为中国第一将军县,由于革命战争年代牺牲大、流血多,仍然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大。 全县总人口66万,贫困人口43937户112849人,贫困人口占全县人口的17%。到2016年10月,我县未脱贫贫困户22303户,52520人。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2017年底完成脱贫任务。

  我县自开展健康扶贫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不断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先后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包保、精准分析、精准施策等工作。在精准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全县贫困户中因病致贫户占69.6%,人数占61%。因疾病丧失劳动力致贫占43%,因“灾难性医疗支出”或大额医疗费用致贫占18%。“小病拖、大病扛,扛不过去亲人帮”是红安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真实写照。为此,红安县委、县政府历经多轮会议、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制定了《红安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把健康扶贫作为关键一招,探索推行健康扶贫“4321”模式,达到了“扶贫对象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委政府得民心”的工作成效,我们“4321”模式的主要做法是:

  首先是,落实“四定”原则,让健康扶贫更精准。一定救助对象。经红安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精准识别,锁定50765名贫困对象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二定就诊机构。综合医疗技术、服务收费、群众方便等因素,确定2家省级医院,县内3家二级医院和14家一级医院作为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三定兜底标准。通过政府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确定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四定报账方式。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仅凭三证(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证)在专用服务窗口即可一站式结算、一次性完成。

  其次是,推行三大举措,让健康扶贫更便捷。第一个举措是入院不缴费。救助对象住院一律取消新农合起付线和入院预付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第二个举措是报账一站式。简化住院报销结算流程,健康扶贫对象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费部分即可,其它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集中到各部门结算。变健康扶贫对象四处跑,为就诊医院集中办。第三个举措是就诊一卡通。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扶贫绿色通道,实行省、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无缝对接,一站直达,为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三是,健全“两全”机制,让健康扶贫更规范。既注重减轻救助对象的就医经济负担,又注重加强救助对象的全程健康管理,建立“两全”机制。一是健康全管理。红安对健康扶贫对象落实“五个一”机制,每人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按照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亚健康、健康四类进行分类管理,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每人确定一名家庭健康管理医生,主动提供基本医疗、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疾病预防不良生活方式的干预。每村设立一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有效提高了当地村民和贫困对象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每人发放一份政策宣传信函,详细讲解医疗救助政策和就诊流程。每人推送一条温馨提示短信,我县依托自主开发的《红安县健康扶贫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向健康扶贫对象进行健康保健知识、健康扶贫政策的信息推送服务,让健康扶贫对自身健康状况清楚明白、对疾病发生情况清楚明白、对医疗救治情况清楚明白、对医疗费用发生与补助情况清楚明白、对脱贫情况清楚明白。二是就医全兜底。县政府投入2591.3万元为全县健康扶贫对象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被保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健康扶贫对象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我县通过实施健康扶贫“4321”模式,让健康扶贫对象“少生病、少花钱”,努力实现“绝不让一个贫困户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目标。截止11月底,全县完成健康扶贫对象免费体检50549人次,住院诊疗18868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0402.3万元,其中:新农合报销6397.2万元,政策兜底3076.6万元(含大病保险),群众自付870.9万元,平均住院医疗支出仅为461.6元,较健康扶贫前平均住院医疗支出下降达1578元。健康扶贫对象就医负担大幅减轻。在基层走访的时候,我县八里湾镇一位健康扶贫对象说,“大病让我陷入绝望,红安健康扶贫政策让我找到希望”,我相信,这是对我们健康扶贫工作最大的鼓励。

  各位媒体朋友,实施精准脱贫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与坚守。当前精准脱贫工作己进入集中攻坚,攻城拔寨的关键阶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力争精准脱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张修富:

  感谢李长余同志的介绍。

  现在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如果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各自媒体名称。

  因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我省健康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健康扶贫关系到精准扶贫的成败,希望各位记者朋友能持续关注,通过详细解读政策和举措,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健康扶贫工程的顺利实施以及精准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营造良好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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