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2月10日电(记者李伟)从今年至2020年,湖北省把减贫实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等,作为37个贫困县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年度评价考核重点,结果将与干部的任免直接挂钩。
这是湖北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近日联合出台的《湖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与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办法(修订)》规定的。
据了解,湖北贫困县精准扶贫的考核内容由八个指标组组成。按年度考核结果,对贫困县排列出A、B、C、D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贫困县,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并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A等次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予以表彰和提拔重用。
考核结果为C等次的贫困县,其所在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考核结果为D等次的贫困县,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约谈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D等次且整改不力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