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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24    来源:    字体大小:A-   A+

    

长埫口镇精准扶贫工作不力,问题整改迟缓,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镇公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被撤销党内职务,并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近日,湖北仙桃公开通报7起典型案例,18名干部因精准扶贫工作不力受到处分。

为保障中央和省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今年以来,湖北省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省纪委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扶贫工作全部过程,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五类问题,即: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问题;帮扶工作不实问题;党员干部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湖北省定期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省委巡视办、市县巡察机构,各级纪委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派驻机构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信访件进行梳理汇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筛选典型问题线索,持续开展滚动式、多轮次“挂牌督办”,每两个月对“挂牌督办”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将督办情况上报。市州纪委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扶贫工作进展缓慢的县乡,开展重点督办督查。省委巡视机构、市县巡察机构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巡视巡察,重点对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反映问题多,数据脱贫、数据造假问题多的地方开展巡视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问责。(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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