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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扶贫领域问责68人 向“好人主义”说不!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自贤、通讯员南纪浩、小国)“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胡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出具贫困证明,违规获取高中助学金4250元。班主任明知其不符合政策,却通过班级评审。这二人均被县纪委立案查处。校长把关不严被通报批评。”近日,南漳县纪委严肃查处一起教育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对优亲厚友、把关不严、越权盖章、提供虚假证明等“好人主义”歪风,该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把尺子量到底,统一执纪尺度,统一问责标准,严防跑冒滴漏。

城关镇木瓜园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大江当“老好人”,上报33户93人享受扶贫易地搬迁补贴,其中19户67人不符合标准,出现严重失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庙镇社区书记王春虎,社区党委委员、妇女委员全华丽,受熟人之托,违规为2名学生出具虚假贫困证明,被县纪委立案审查。

一批典型案件的查处、通报,使精准扶贫工作的“紧箍咒”越念越紧。截至目前该县共摸排涉及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的问题线索471件,问责处理6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51人,下发通报5期,收缴违规资金18.47万元,纠正精准扶贫“硬伤户”1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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