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张文龙、通讯员汪姝琴)昨日从咸宁市人社局获悉,为了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该市健康扶贫搭建了居民医保、大病医保、商业补充医保、民政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等“五道网”。
据介绍,该市38万多贫困人口中,约50%属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7月,该市启动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导,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运作。根据协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费用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医保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的,可享受补充保险政策。其中,2016年留存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90%,目录外费用占比10%以内报销70%;2014年、2015年脱贫的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70%,目录外费用10%以内报销50%,补偿金额上不封顶。
9月1日,该市一站式结算平台上线,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补充保险实行“一票结算”。10月11日,咸安区汀泗桥镇的万德英老人成为一站式结算赔付第一人。她在医院住了11天院,花费5729.99元,通过三种保险赔付,最后自己只付了767元。
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贫困人口看病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咸宁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咸安区精准扶贫对象张某,因脑血管意外先后6次住院治疗,总医疗费用207558元,其中医保目录内费用181795元。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合计报销86940元,报销比例41.8%。按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补偿97200元,最终个人负担23419元,报销比例88.7%,提高了46.9%。
该市启动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后,按照每人每年149元标准,为全市所有贫困对象购买该保险,2017年保费将达57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