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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评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扶贫领域问题

发布时间:2018-07-20    来源:    字体大小:A-   A+

    

 “群众反映你村扶贫帮扶手册未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部分还在村干部手中保存,请你就此事做出说明。”7月10日,南漳县扶贫领域专项督导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城关镇张林村村干部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像这样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就坐下来“谈谈”,问个清楚明白,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是南漳县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运用“四种形态”压实监督执纪问责任的有力举措。

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在用好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的同时,该县对另三种形态尤其是第二、三种形态中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也毫不放松。

今年1月至7月,全县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南漳县纪委设立8个检查组,对11个镇区、1个经济开发区,持续深入开展了扶贫领域问题摸排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把“四种形态”贯穿到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南漳县纪委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3件,其中批评教育、提醒谈话82人,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9人、撤职2人。(李在旭 郭世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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