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公安厅机关召开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精准扶贫相关知识的测试,并对下半年定点扶贫工作进行部署。厅机关党办相关负责人、厅机关驻农村工作队队长、厅直各单位结对帮扶工作联系人等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是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厅机关驻农村工作队及厅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要求,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旗帜鲜明地抓落实,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压实攻坚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的脱贫攻坚工作队伍,强化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完善脱贫攻坚督战机制,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确保到2020年定点扶贫村的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会议指出,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厅机关驻农村工作队和厅直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厅机关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了省扶贫办的高度肯定,先后被评为2017年度省直单位精准扶贫目标责任制优秀等次、2017年度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优秀等次、2017年度全省驻农村工作队工作突出支持单位。同时,厅直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厅机关定点扶贫的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南川村虽于2016年底实现整体脱帽出列,但由于该村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有效巩固脱贫成果,防止新增贫困户及脱贫后再返贫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会议要求,厅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以及省扶贫办的相关政策要求,按照本次会议重新调整增加的结对帮扶贫困户名单,在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前派相关责任人到南川村贫困户家中,进一步掌握了解贫困户现实情况和具体帮扶需求,采针对性措施进行帮扶。厅机关驻该村工作队要尽快完成队员的正常轮换,按照制定的该村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大力推进该村光伏发电、贡菊和香菇基地等产业项目的建设。
会议还就厅机关干部职工捐赠扶贫款的使用及注册中国扶贫网等事项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