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宣恩开展“脱贫对象脱贫状况核查”“2018年全县精准扶贫考核”“迎接上级考核和脱贫摘帽评估验收开展自查”的“三合一”考核检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考核工作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统一组织进行,为期一周。从各乡(镇)、村“尖刀班”、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十大专班”、行业扶贫部门共计抽调1408名工作人员,组成9个乡镇考评组和238个村级考评组,对全县9个乡(镇)、279个村以及21个县直行业扶贫单位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行交叉考核。考核内容为《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办文〔2018〕49号)明确的指标,“州、县1号令”明确的“八个到村到户”工作落实情况,“户脱贫、村出列”国家标准落实情况,乡(镇)前线指挥部对驻村工作队履行职责和服从管理满意度测评、对县直行业扶贫部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综合满意度测评。
据介绍,县精准扶贫指挥部通过组织年度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与2018年脱贫对象县级复核、脱贫摘帽评估验收县级自查“三合一”统筹开展检查,既是对各级各单位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的检验,也是摸清家底自查自纠,接受州、省和国家对地方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及脱贫摘帽评估验收的一次演练。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考核小组长要以对全县脱贫摘帽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本次“三合一”检查。各考核单位及考核责任人,对所检查、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同一被检查对象在县考核组、考核小组检查,与州、省、国家扶贫成效考核或评估验收出现的不同结果负责,造成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同时,必须以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一个考核标准,严格按国家脱贫标准进行复核、对照考核方案的“指标解释及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圆满完成考核任务。(杨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