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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现在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正是最吃劲的时候,必须坚持不懈做好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中央纪委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成效如何?近日,记者赴怒江实地探访。
在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眼下当地干部聊得最多的、干得热火朝天的,就是脱贫攻坚。一句当地顺口溜这样形容:看天一条缝、看地一道沟,出门靠溜索、种地像攀岩。有扶贫干部感慨,在怒江工作有“三疼”:从河谷看山顶“头疼”,走到山上“脚疼”,进了贫困户家“心疼”。
怒江之贫,贫在地势。高山峡谷占了全州98%以上,境内几乎没一块平整土地。正因如此,全州贫困发生率一度高达38.14%,在全国深度贫困“三区三州”中最高,是脱贫攻坚难啃的“硬骨头”。
怒江州纪委监委针对怒江少数民族多、居住分散、远离乡镇等特点,紧盯监管盲点和空白,从严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力量下沉,确保监督“长牙”“带电”
一年前在昆明召开的一次会议,让怒江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师逸至今记忆犹新。
“会上,省纪委点名通报了怒江查处的几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毫不留情地指出我们工作中的问题,我当时面红耳赤,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回忆当时场景,师逸仍面带尴尬。
师逸口中的会议,即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会议全程聚焦脱贫攻坚,不谈成绩,只讲问题,给我们传导了巨大压力。”师逸说。
“怒江少数民族多,他们多住在山上,远离乡镇,而且不少人连普通话都不会说。我们坐在办公室是发现不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师逸坦言,解决办法只有一个:主动出击、查找问题。
怒江明确,州、县(市)纪委常委每月入户督查,变被动“等”为主动“访”,下沉力量、走村入户。思路一变天地宽,成效很快凸显。
“我家房屋屋檐长度不够,一下雨就漏水”“楼梯间是露天的,雨水直接灌进来”……去年8月,师逸在走访泸水市片马镇片马村移民安置点时,群众纷纷反映问题。除了房屋设计不合理和质量问题,师逸还发现移民安置点安居房建设工程存在分包转包、乡镇干部作风漂浮、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
仅仅两天后,由州纪委监委签发的督办函送到了泸水市纪委监委。最终,除问题清单照单全收、逐一整改外,片马镇党委书记受到诫勉问责,镇纪委书记受到通报问责,这让不少干部深受触动。
傈僳族干部波玉红是福贡县子里甲乡纪委书记,2月14日他参加了全州纪委书记工作例会,回来后就直奔乡下了。他翻出一叠“随机抽查贫困村情况登记表”“随机抽查贫困户登记表”,里面记录了他走村入户的工作轨迹。最近一次填表时间是2月19日,地点俄科罗村。表上,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到岗情况、村里的扶贫项目,以及贫困户家的收入状况、脱贫进展等,写得详细清楚。
“既看扶贫干部履职情况,也查项目台账、看施工进展。我把手机号码都贴在村里了,村民有线索可以随时举报。”波玉红说。
如何把日常监督触角延伸到村一级?怒江州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选聘258名干部组成脱贫攻坚廉政监督员队伍,实现了监督“全覆盖”。“这些监督员就像一个个‘探头’,是收集问题线索的‘情报员’,也是基层群众利益诉求的‘集纳员’。”怒江州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实践证明,力量下沉,确保监督“长牙”“带电”,威力巨大。去年以来,怒江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共随机抽查85个部门,29个乡(镇),走访群众上千人,督促整改问题44个。此外,廉政监督员收集上报的各类基层群众问题诉求共11664件,办结11529件。
保持高压,让干部绷紧纪律之弦
子里甲乡架怒村,海拔近2000米。村民推开门就能看见皑皑雪山,山脚怒江如练,蜿蜒山间。
2月24日上午,福贡县纪检监察干部来到村里,为村民退还遭截留的民生资金。走进村民啊坡相家,屋里柴火正旺,毕剥作响。“我们是来给您退钱的。”纪检监察干部说明来意后,将2809元现金递到啊坡相手中。
“真想不到会退我这笔钱,感谢党和政府,现在扶贫政策好得很啦!”啊坡相笑得合不拢嘴。就在不久前,他家搬进了由扶贫资金资助修建的两层新房里,晚上睡觉再也不用一家人围挤在逼仄的火塘旁了。
此次退还资金近17万元,涉及村民60户。原来,子里甲乡在实施扶贫安居工程项目时未及时招投标,致使项目进展滞后,乡政府决定将物资折抵现金发给村民。然而,物资供货方却以蒙受损失为由截留部分项目资金,乡政府默许,侵蚀了村民利益。最终,县纪委监委果断出击,除了追回被截留资金外,分管副乡长和项目办主任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想打扶贫项目的歪主意,想动扶贫专项资金的‘奶酪’,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惩不贷,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怒江州纪委监委态度坚定。
福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杨林忠,利用职务便利,插手扶贫项目,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处罚金80万元,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拉古山村委会原主任和安全,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易地扶贫搬迁指标,非法获利8万元用于个人建房,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10万元……
数据显示,2018年,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共立案106件144人,同比上升140.91%;给予党纪处分55人,政务处分122人,移送司法处理17人,并对失职失责的19个单位、57名党员干部追责问责。
架起“高压线”,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达到了什么效果?“惩,是为了治。保持高压,就是要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怒江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堵塞漏洞,筑起制度“防火墙”
2018年8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7起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问责的典型案例。其中,怒江福贡县“上榜”。
通报指出,福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安置点资金台账、痕迹管理薄弱,账户管理混乱……除了福贡县委县政府被通报问责外,常务副县长、县扶贫办副主任,以及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等7人受到谈话诫勉、提醒谈话等处理。
“通报直指问题,问责毫不手软。”一名受处分干部回忆,“被公开通报后,心里难受,但更是鞭策。我们马上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分析问题,拿出整改方案。”
县里以此为契机整改,加强工作推进力度。群众不愿搬迁,干部就挨家挨户做工作,设置护林员、河道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还在安置点建起扶贫车间,让搬迁群众消除后顾之忧;资金管理不到位,就从严规范,列出廉政风险点,纪委监委全流程监督,督促主管部门落实责任清单,确保每一分钱不被滥用……
沿怒江行走,一幢幢掩映在绿树丛中的淡黄色高楼不时跃入眼帘。记者来到泸水市巴尼小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下挂着一串串大红灯笼,白色围墙上的一幅幅图画展示着不同民俗。走进白族姑娘乐娃家,90多平方米的新房宽敞亮堂,屋里冰箱、洗衣机等家电齐全。“我们过去住在山上,下山一趟很不容易,现在方便多了。”乐娃说。
群众的获得感,源于干部的担当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扎实推进,是怒江落实整改、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的缩影。近年来,怒江紧盯扶贫领域的监管盲点和空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筑起一道道“防火墙”。比如,福贡县扶贫办转变职能,从此前直接实施项目转向专做项目规划,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涉农资金办公室统一管理;开展“惠农补贴清卡行动”,建立全县“一折(卡)通”制度,规范惠农资金公开公示,让村民对每笔民生资金去向明明白白……
履行监督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州纪委监委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明确要求资金主管部门、项目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从领导干部抓起,层层传导压力,责任不空转,确保怒江如期脱贫。”怒江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