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荆楚乡村振兴网 > 资讯> 正文

黄冈“十个不准”为脱贫护航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记者柯利华、通讯员艾清风)蕲春县彭思镇郑岗村贫困户吴某并未享受慰问金和上级产业政策补贴,村干部未经核实却要求其在《扶贫手册》上签字认可——近日,黄冈市纪委对这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点名通报。

3月28日,针对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黄冈市纪委发出“十个不准”的通知,其中包括:不准制发照搬照抄没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措施的文件,或召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准利用APP、手机定位签到,或违规在工作群中发图片进行痕迹管理;不准虚报脱贫数据或强迫贫困户签字“被脱贫”等。

黄冈市纪委负责人称,既要严肃惩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也要坚决查处脱贫攻坚中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违反“十个不准”的行为、典型案例一律点名曝光,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上一篇:脱贫路上踏歌行 ——安陆农民梅传忠4年写歌400首
下一篇:黄石“百企联百村”助力脱贫攻坚

Copyright ? 2001-2022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