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扶贫办消息: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枣阳先后开展了“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评选活动,2017年评选示范户25名每户给予3000元奖励,2018年评选示范户100名每户给予1000元奖励,2019年持续深入开展评选活动,择优表彰100户。
2019年“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参评对象为全市从事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的2019年度及以前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典型示范户要求遵纪守法,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质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自主脱贫愿望强、内生动力足、吃苦耐劳品质好;脱贫技能强、脱贫办法多、稳定脱贫基础好;脱贫带动力强,为贫困群众脱贫提供经验和帮助,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好;孝亲敬老,勤俭持家,夫妻恩爱,邻里和睦,群众口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