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损害贫困户权益的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支持帮助贫困户外出务工。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按照“分区分级”和“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积极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返岗务工增收。不得简单以防疫为借口“一推了之、一堵了之”,使贫困户外出务工受阻。
二、多措并举减轻贫困户负担。要发挥基层组织和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及时了解、多措并举、妥善解决。对接受隔离的贫困户,要安排好其食宿等生活问题,防止出现新的生活困难。
三、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管控,不得采取过度限制、简单“一刀切”、强制摊派等行为,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扶贫办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背本公告要求的问题,可通过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