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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承包土地将实施“三权分置”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祝华 通讯员 王欢 李建

近日,我省印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山水林田湖草将全面确权登记,探索实施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等系列产权制度,逐步建立起归属明晰、保护严格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并确权登记

“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是此次改革的首要任务。”省自然资源厅综合处处长孙燕介绍说。方案明确我省将落实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推动建设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

方案明确,我省将统一调查监测重要自然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对全省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进行确权登记,并逐步实现全覆盖,以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边界。同时,我省还将实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流确权登记试点。

重点生态区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

孙燕介绍,明晰产权、确权登记之后,还要强化对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和修复。

方案明确,我省将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实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推进单位GDP地耗下降。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和长江干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同时,还将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

方案还明确要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市场流转顺畅。依据方案,我省将探索宅基地流转、抵押、退出等制度化路径,推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实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探索建立流转、抵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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