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害人王家兄弟收到8万元救助金
在检察机关多方帮扶下,李静家中养起了山羊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蒋长顺 王宇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昨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发挥自身司法保障优势,全面加大救助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提升救助帮扶。对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1394.6万元,同比上升34%。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向案件当事人传递检察机关的温情和温度。
三级检察院齐助力 男子获十万元救助
男子遭遇车祸,十年后肇事方停止赔偿,药物治疗和生活护理费用没了着落……最困难时刻,湖北三级检察院联动救助,不仅发放10万元救助金,还长效施策予以帮扶。
36岁的李静是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路冲村村民。2009年,他在宜昌当阳市为他人检修车辆时,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法院判决肇事方李某权赔偿医疗等费用60余万元,双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2019年3月,李某权突然停止还款,并更换手机号失联,导致李静治疗和生活费无着落,且其父母均年老体衰,弟弟还有轻度残疾,家庭陷于极度困境。
案件引起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王晋督办该案,要求省、市、区三级检察院整体联动,一方面依法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另一方面综合施策,帮助李静解决困难。
“小伙子,你的省级司法救助金批下来了,希望能帮助你们家过个好年。”去年1月21日,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走访慰问李静时带去了好消息。
记者了解到,该案办理以来,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实施联动救助,直接向李静发放救助金10万元。与民政、扶贫办等部门联系,帮助李静申报残疾人补贴、农村低保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政策,实现长效救助。
因肇事方李某权尚有40余万元赔偿未到位,荆门掇刀区检察院、司法局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去年11月18日,李静与李某权、王某琴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已胜诉,迈出追索剩余赔偿金的第一步。
去年12月18日,李静委托父亲向荆门市检察院送去锦旗,表达内心感激。“我也会继续鼓励儿子好好养病,增强对美好生活的信心!”李静的父亲说。
十三万元落实到位 七旬婆婆感动落泪
年近七旬的赵婆婆在宜昌某市场内做小本生意。2016年初,婆婆与隔壁经营户老张发生争执、推搡,受伤,法院判老张赔赵婆婆11.9万元。老张因生意清淡,难以赔付大笔钱款,干脆关店回了江苏老家。
赵婆婆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两次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老张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将老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终结了执行程序。拿不到赔偿的赵婆婆,听说检察机关可以对法院执行进行监督,于2020年2月找到了宜昌伍家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赵婆婆提供的财产线索细致核查,发现老张有隐匿1.6万元债权和转移7万元财产的情况。
检察院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决定恢复执行,并确定截至2020年5月28日,老张应支付赵婆婆赔偿款13万元。经过检察官的多方努力,老张的债权顺利转让,赵婆婆获得1.6万元执行款。随后,老张又四处借款缴纳了6.5万元执行款。
检察官走访得知,赵婆婆因受伤支出的医疗等各种费用,也多借自亲戚朋友,受伤后腰椎严重受损,仍需要后续治疗。其在外打工的儿子因意外受伤骨折,母子二人仅靠赵婆婆每月1600元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2020年底,伍家岗区检察院申请对赵婆婆进行司法救助。近日,得知为自己申请的4.8万元司法救助款获批,赵婆婆流下感动的泪水。
检察官全方位救助 失学少女重返校园
“叔叔阿姨,这学期我表现还可以,谢谢你们的关心和关照。”近日,正就读初一的小晴(化名)给检察官打来问候电话。
小晴是一起性侵案被害人。去年4月,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初步判断其家庭生活困难,决定上门家访,对孩子予以司法救助。
“阴暗潮湿的房间、简陋狭小的卧室……”小晴家的困窘场景刺痛着检察官的神经。原来,小晴父母离异后,对其不管不顾,她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是两个老人每月200元钱的养老补助,加上案件发生后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可怜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确认小晴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检察官为小晴申请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据介绍,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虽然受到法律严惩,但是小晴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变得沉默寡言。“不能一直让孩子这样下去。”为了让小晴尽快走出阴霾,检察官邀请心理咨询师,持续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我还可以上学吗?”在第三次心理疏导时,小晴终于开口说话。“一定能。”检察官坚定地回答。为使其今后能够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该院积极与老河口市教育局接洽,经与教育主管部门和校方多次沟通,小晴顺利入学。
“这样的多元化综合救助,帮未成年受害人走出困境,向社会传递了司法温情。”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说道。
发放八万元救助金 一家三口重燃希望
“谢谢检察机关的关怀,有了这8万元,我家的生活就有了希望……”去年10月20日,王家兄弟接过竹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华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时,不停说着感谢的话。
王家兄弟是一起刑案的受害人。担任某中学教师的王某,曾与李某共住学校寝室,1999年12月19日晚,两人用共买的煤炉取暖出现煤气中毒,李某当场昏迷,王某脚被烧伤。此事发生后,李某认为自己记忆力减退、身体受损系王某造成,对王某起报复之心。2000年7月的一天,李某趁王某及其弟在寝室熟睡之际,用事先备好的浓硫酸泼向他俩后逃离。王家兄弟因此身体严重受损,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哥哥残疾等级为一级,弟弟残疾等级为二级。2000年12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
去年5月初,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接到王家兄弟因案致贫的线索。经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王家共有三口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父早年因病去世,母亲独自将兄弟俩拉扯大,原本全家的希望寄托在兄弟两人身上,却横遭此杀身之祸,家庭几近崩溃。经初步审查,检察官认为像王家兄弟这样的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与王家兄弟联系。
去年5月中旬,收到王某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竹溪县检察院迅速启动程序,帮兄弟二人申请到8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