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荆楚581万脱贫人口站上新起点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胜)1月24日从省扶贫办获悉,到2020年底,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数据显示,全省37个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7266元增加到2019年的12911元,年均增长10.06%。
大冶市殷祖镇胡六村村民杨启全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几年前,大学刚毕业的儿子意外从床上跌落,导致瘫痪。杨启全带着儿子四处治疗,不仅花光了积蓄,还欠下十多万元的外债,全家一时陷入困顿。在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杨启全重拾希望,通过发展养殖业,2020年全家年均收入超过6万元,顺利脱贫。按照国家扶贫相关政策,儿子的医药费可以报销90%,通过不间断地治疗,儿子身体逐渐恢复起来,一家生活越来越有盼头。
如杨启全一样,这样的脱贫故事在荆楚大地频频上演。
“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将脱贫攻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42位省级领导分别联系37个贫困县,不脱贫不脱钩。
全省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21575支、驻村干部78746人,驻村第一书记13348人。412家省直单位、36个经济强市县结对帮扶37个贫困县,6933家民营企业签约帮扶6239个行政村。为了压紧压实责任链条,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约谈扶贫考核综合评价靠后的21个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
对标中央要求,我省各级财政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发力。“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4.76亿元,年平均增幅达20%以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62.9万户危房改造和31.84万户、88.23 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学生无失学辍学;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全省各地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建立稳定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帮助330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嵌入产业链。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考验,我省采取超常规举措,全省上下一鼓作气攻克最后的堡垒,对11个县、454个行政村开展重点攻坚,不因疫情灾情影响降低标准。全国各地对湖北脱贫给予全方位支持,2016年到2020年,17家中央单位对口帮扶我省25个国定贫困县,直接投入资金39.58亿元;杭州强化东西部协作,累计援助恩施州12亿元。到2020年底,剩余5.8万贫困人口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省扶贫办相关责任人称,今年全省37个脱贫县将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主要扶贫政策举措只强化不后退,资金投入只增加不减少,帮扶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巩固脱贫成果同时对接乡村振兴。对6万户18.3万名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施行“一户一策”,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
数说我省脱贫攻坚成绩单
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4.76亿元;28个国定贫困县整合资金1257.19亿元;
37个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7266元增加到2019年的12911元,年均增长10.06%;
全省122.7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农村低保标准5707元,特困救助标准10764元;
17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25个国定贫困县,投入帮扶资金39.58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杭州累计援助恩施州财政资金12亿元;
全省21575支工作队驻村帮扶,驻村干部达78746人。十八大以来,全省223人次驻村干部获省级以上表彰,96名干部为扶贫献出生命;
62.9万户危房改造,31.84万户、88.23万人易地扶贫搬迁;
纳入国家光伏补贴项目目录电站总容量122.77万千瓦,惠及26.75万户;
全省认定扶贫产品22487个,累计销售403.3亿元;
落实贫困地区公益林生态补偿金7亿元。
(以上数据均来自省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