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精神,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组发〔2021〕2号)要求,7月29日下午,洪湖市结合全市实际,在全市召开的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工作动员会上进行了集中培训。
洪湖市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人王芬从五个方面对《洪湖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一是明确监测范围和标准。第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农村家庭。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家庭成员为准。第二,监测标准。2021年以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收入测算周期为纳入前一个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参考,综合分析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因素,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过渡期内,每年根据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等因素,合理调整年度监测范围。第三,规模性返贫风险监测。以市为单位开展规模性返贫风险排查,相关行业部门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经济风险隐患,关注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就业和社区融入等社会风险,评估禁捕退捕、禁养野生动物等政策调整影响,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结合本地特点,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是明确监测方式和程序。第一,监测方式。以市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新闻媒体、网络舆情、信访投诉等社会监督信息,拓展风险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实现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按照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的方式进行,加强数据共享比对。第二,监测程序。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市级确定、录入系统”的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采取坚持集中排查与常态化预警相结合、监测信息更新、严格风险消除的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由市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标注。
四是完善帮扶政策措施。采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监测联系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措施,统筹发挥好定点帮扶制度优势,加大对监测对象产业、就业、消费等帮扶。坚持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动员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五是强化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严格考核评估、落实长效机制等严格落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统筹利用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排查,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