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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探索建立绿色政绩GDP考核体系326个省控监测断面纳入地方考核评价

发布时间:2022-04-1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 (记者廖志慧、通讯员叶相成)“第一个月的考核结果就要发布了,紧张!”这一“紧张感”,源于3月份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堵河流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试点方案》。

按照该试点方案,4月底,针对竹溪县、竹山县、房县、郧阳区、张湾区等5个县区的月度断面考核结果即将“出炉”,这一考核结果,将直接关系到上述5个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堵河流域设置考核断面5个,分别为新洲烂泥湾(国考)、化口(国考)、叶滩村、三元沟、焦家院(国考)。断面考核每月一次,水质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考核采用评分法,综合考虑考核断面的水质情况及相比上游对照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各县(区)水质年度考核综合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月度水质对比变化、年度水质对比变化等进行评分,并设置加减分项。年度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管理,作为市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湖北坚决落实总书记指示,探索建立绿色政绩GDP考核体系。包括水环境、生态环境等诸多绿色指标,已成为市州党政领导班子、系统目标责任制、县域经济等考核的重要指标。

水环境好不好,关乎全年目标考核。目前,全省326个省控监测断面已全部纳入各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林长”“河湖长”的督导考核结果,则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生态环境监察结果,作为被监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不达标的,给予函告、通报批评、约谈、环境保护限批和“一票否决”、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内容、挂牌督办、问题线索移交等。2017年以来,全省200多名干部因生态环境损害被省委省政府严肃问责,其中包括厅级干部近30人。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在申报创建国家和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中拥有“一票否决权”,正在为美丽湖北、绿色崛起发挥积极导向作用。

武汉市新洲区,还将生态产品特色考核指标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在街镇绩效管理综合考评总分值不变的基础上,降低试点街镇重点经济指标权重占比,提高生态产品特色考核指标权重占比,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作用。

带有葱茏绿意的考核指挥棒,指挥着湖北经济高质量运行。2021年,湖北省GDP在跨越5万亿元的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也保持优秀。长江、汉江湖北段干流和支流总体水质均为优;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6.7%,PM2.5累计均值创2015年以来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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