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田维虎)8月17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开展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暨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创建一批、深入挖掘一批、集中发布一批、广泛宣传一批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踊跃助力乡村振兴,主动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品牌,持续激励引导广大社会组织主动履行公益责任,在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奋发有为、作出贡献。
品牌内容包括:围绕国家战略创建,支持社会组织围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援藏援疆、疫情防控、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提供专业服务,创建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围绕业务范围创建,支持社会组织聚焦主业,围绕社会需求和行业需求,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创建让群众信赖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围绕群众需求创建,支持社会组织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参与以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为重点的基本民生保障,参与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基本社会服务,参与助老、助孤、助残等公益事业,创建群众拥护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围绕基层治理创建,支持社会组织围绕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等,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开展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和谐,创建群众认同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品牌创建发布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鼓励社会组织在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树立新形象,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