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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入围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发布时间:2022-09-05    来源:湖北日报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通讯员卫学平)近日,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确认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结项评估结果的通知》(民函〔2022〕56号),我省大冶市成为全国首批51家入围单位之一。

大冶市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村设置格局的前提下,将全市322个行政村的自然湾,重组为2609个村庄,组建村庄理事会,搭建起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庄群众为自治主体的“村委会—村庄理事会—农户”三级治理平台。以村庄为单位调整设置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原则上由村庄理事会长兼任,村民小组由过去“组长单打独斗”变成现在“村庄理事会群策群力”。

“根据村庄人口数量,合理确定村庄理事会成员人数,一般3—7人,其中理事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大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一户一票”方式,公开、民主海选村庄理事会成员,将政治上先进的农民党员、经济上先进的致富能手、治理上先进的德高望重人士等3支乡村先进力量,作为村庄理事会成员的主要来源。同时,探索推行“两培一选”机制,“把优秀理事会成员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理事会长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村干部选拔进入乡镇干部队伍”,解决了基层党组织源头不活、后继乏人等“老大难”问题。据统计,换届后,有182名优秀理事会成员进入村“两委”,其中任村党组织书记达21人。

村庄理事会成立后,重点做好基层党建、产业发展、村庄建设、文明新风、法治调解、生产生活六项工作。理事会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两会三公开报告”议事决策机制,通过村庄理事会商议、村庄群众(代表)会决议,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办理情况向村庄居民公开,重大事项向村“两委”报告等,建立起组织、群众、纪律、法律“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采取“群众测评、村委考评、支部评议”等“三方考评”方式,每年对村庄理事会及成员服务群众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不断提升理事会的服务质效。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从2017年开始,大冶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奖补资金,对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奖补,有建才补,变过去“由上而下”政府安排项目为“自下而上”群众自发建设项目,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实现“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过去是“政府建群众看、不买账还扯皮”,现在是“群众建政府补、得实惠都满意”。

大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抢抓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机遇,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完善村庄理事会运行机制,发挥村庄理事会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治理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贡献“大冶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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