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马天意、通讯员董家圣)近日,湖北省林业局印发《湖北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林业试点工作方案》。今年起,我省将连续5年开展共同缔造林业试点工作,每年评选出15个示范村,每个试点村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按照《方案》,每个县每年支持1个林业基础好、群众意愿强的行政村开展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林业试点。每个市州推荐1至2个工作力度大、成效显着的村报省林业局,由省林业局组织开展验收。示范村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地方特色、工作创新和建设成效,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必须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森林乡村称号;林木覆盖率山区乡村达到65%以上,丘陵乡村达到45%以上,平原乡村达到20%以上;近5年未出现重大森林资源破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