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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管好资金助乡村振兴提速

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    字体大小:A-   A+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童文  代享兰)  12月13日一大早,通城县关刀镇高冲村六旬老农吴天晶哼着小调,一脚跨入乡村扶贫微工厂,干起了他最拿手的磨具加工活,一个月家门口能挣到3000多元,打工种田两不误,成了通城县千名打工返乡人员的向往,成就这个梦想离不开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支持,还有一大批乡村振兴项目。

今年来,湖北省通城县健全制度,设置资金支出范围、规范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和报账要求,压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要责任,强化资金监管,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乡村振兴项目健康落地保驾护航。

为完善资金管理制度,通城县财政局联合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制定印发了《通城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详细规定资金性质、资金用途、使用范围,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强化资金日常监管。县财政局建立项目库,严格项目论证入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选择,并负责制订项目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审计监管和绩效管理,有效确保了全县资金支出进度。

强化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按照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严格落实项目库管理要求、督促项目部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全流程的绩效管理等要求,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阳光运行。

纵深推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抓好部门自评以及财政重点评价,确保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成效精准,促使部门单位自觉树立“用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有效提高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如今四庄乡华家村、隽水镇铁柱村等一批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开花结果,村民享受着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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