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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徐卫红:农机社会化服务路径探究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农村新报    字体大小:A-   A+

黄冈市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卫红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新时期推进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是适应农村“新特点”,解决“三农”问题短板弱项,推进农民全面增收、农业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

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

政策有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针对我国农村、农业、农民的特点,对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农机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是解决农业生产“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重大问题的现实途径,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民有需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土地流转经营、集约经营得到推广,极大解放了发展农业生产力,最大限度满足农民需要,以机械动力替代人力、畜力,为农机社会化服务创造了条件,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政府有责任。各级政府要以发展和壮大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重点,以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为方向,积极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培植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把小农户引入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黄州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探索

培育服务主体。培植农机专业户,建立以财政资金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其他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机制,扶持一批农机服务专业户,全区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户有58户。创建农机服务合作社,陶店乡幸福村5位农民2007年自筹资金购买耕作机械和收割机械,实行股份合作的方式,成立全区第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由本乡逐步扩展到外乡、外县及跨省作业,年经营收入400余万元。鼓励部分有实力的农机服务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既为民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又成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

构建服务体系。黄州区目前有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户和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建有22家农机维修服务网点,8家农机供应市场,“全程机械化作业+综合农事服务”新模式逐步推广,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健全服务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农机、人力资源入股的方式入社,建立合理、公平、高效的效益优先、按股分红分配机制。尊重合作社社员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将每个农机合作社建成自立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创新合作方式,调动入社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源动力。

创新服务业态。注重农机服务“全程、全面、高质、高效”,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领域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各类全程农事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主体互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途径

明确政府职责,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组织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实行党政同责,共同扛起乡村振兴的历史重任,承担起组织、协调、宣传、引导、政策扶持、培植典型、推广应用的责任,为建立高质量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好桥”“牵好线”。

加强政府扶持,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政策支撑。财政部门将政府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购机补贴及奖励补贴相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金融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农机户及农机合作社提供金融贷款服务;保险部门积极为农机户及农机合作组织的农机具提供保险服务;国土部门为农机具停放场(库棚)、维修车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支持;人社部门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农机培训服务,形成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合力。

健全制度保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法规支持。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支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服务能力评价,让农机合作组织及农民对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售后服务质量、作业质量投诉有门,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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