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蕲春县青石镇花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图为:竹溪县汇湾镇小河口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图为:竹溪县水坪镇毛中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湖北日报讯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发展的根本之策,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首场大战。全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有关领导亲赴我省实地调研,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严格遵照“理顺机制、明晰目标、守住底线、精准脱贫”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搭建工作平台,开展政策宣讲,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实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呈现竞进奋发,燎原之势。
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完成30.63万户97.7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搬迁任务。2016年我省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3898个,计划安置88032户243809人,目前已开工建设2847个,开工率达到73%。截至7月29日,全省在建房屋67998户188917人,搬迁入住5052户14935人,分散购房2365户 7840人,三项合计211692人,占省下达目标任务人数的80%。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有关要求,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十堰、宜昌、荆门以及竹溪、建始、长阳、保康、蕲春、罗田等市县抢前争先、压茬推进、创新作为、竞进赶超的发展气场全面升腾,富有荆楚特色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日渐成形。
“五大机制”,强化领导。一是强大的统一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谋划部署,高位推动。省发改委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在省级层面统揽推进。市、县均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二是健全的工作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个到县”,由县市瞄准脱贫目标,自主决策、集中整合、统筹使用。三是常态的现场拉练机制。省政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省现场工作推进会。通过看现场、听介绍、沟通交流等形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取长补短、比学赶超。四是高效的督办通报机制。建立工程进度“月报制”、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推进工作“双通报制”。每月5日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实行常态化、不间断的检查督导,实现了县市“全覆盖”。五是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制度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办清单、正面和反面典型清单“五个清单”。
“五个环节”,精准识别。一是坚持“五步工作法”,即“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审核、县审定”。二是把握“两个要件”来评定,即贫困户自愿,贫困村群众认可。三是始终做到“三见”,即搬迁户要见房、见人、见地。四是开展专项审计,进行大数据比对,确保把搬迁的“帽子”戴在该戴的贫困户头上。五是全面建立台账。分级建立易地扶贫搬迁档案,做到村有册、乡有薄、县有档,省、市两级有电子档案。
“四位一体”,编制规划。一是编制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和实施方案、分年度实施计划、安置点规划和搬迁户脱贫计划“四位一体”的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做到规模到县、计划到年、安排到点、落实到户。二是及时完善充实规划内容,按照“五性”(安全性、发展性、经济性、便利性、生态性)的要求,率先提出“五靠近”(靠近中心村、靠近集镇、靠近园区、靠近景区、靠近城区)的易地扶贫搬迁思路,对后续扶持脱贫进行充实和完善。
“三条红线”,严守政策。严格按照“保基本、保安全”的原则,一是严守建房面积红线。户型精准对应到人,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超过25平方米。二是严守搬迁户建房不举债红线。通过统一实施“交钥匙”工程,严格控制搬迁户向他人借款建房,严禁向商业银行贷款建房,不能因为搬迁而让贫困户新增债务。三是严守不准将搬迁户一搬了之的红线。将脱贫目标置于搬迁的核心位置,贯穿规划编制、搬迁安置、脱贫路径、考核验收等搬迁全过程,同步谋划,同步推进。
“四大路径”,后扶脱贫。一是藤上结瓜。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搬迁户”模式,使搬迁户在产业链上增收。二是入股分红。向搬迁户和带动搬迁户脱贫的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性贷款,创新贫困户以个人贷款入股市场主体参与分红的扶贫模式。三是资产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将搬迁资金和整合资金投入光伏发电、矿产开发等,由这些项目所形成的资产量化分配到搬迁贫困户。四是转移就业。开展搬迁贫困户务工摸底调查,掌握外出务工从业情况,市县政府积极与务工当地政府和企业建立联系,支持长期稳定就业,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