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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8-10    来源:    字体大小:A-   A+

    

今年以来,黄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部署,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日,市纪委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

通报7起典型案例

1、大冶市灵乡镇张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燕香等人在村级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失职问题。2016年,张河村村委会在路边涂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过程中,将该村村民涂某私人权属的门口塘申报为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并由涂某借用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中标,违规享受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建设。2017年7月,张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燕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灵乡镇农办主任朱逢才、分管农业的正科级干部张序成分别受到工作约谈处理。

2、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殷祖经营部原经理殷章寅虚报“户户通”信息问题。2016年5月,殷祖经营部在上报安装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将该镇380户有线电视用户信息虚报为领取“户户通”的村民信息,直至2017年7月,仍有307套设备闲置于经营部仓库未实际发放给村民。在此次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中,殷章寅将该虚假信息上报入大数据库,导致形成大量错误数据,严重影响了核查工作的开展。2017年7月,殷章寅受到警告处分。

3、阳新县劳动就业局工作人员柯文建等人对就业专项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6年5月,阳新县劳动就业局及阳新县人社局就业科履职不力,在为木港镇塘畔村精准扶贫种养殖培训班人员办理代为申请补贴协议书时,将申报补贴工作交由木港镇人社服务中心办理,木港镇人社中心又下交给木港镇塘畔村村干部办理,下卸责任。此外,阳新县劳动就业局、阳新县人社局就业科在受理黄石第一技工学校培训补贴申报资料时,审核把关不严,将7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补贴对象上报,违规拨付培训补贴11200元。2017年7月,阳新县劳动就业局培训股股长柯文建受到警告处分;阳新县人社局就业科科长秦传通、副科长张水仙、阳新县劳动就业局副局长郑建平、木港镇人社中心主任费玉香、黄石第一技工学校培训科科长徐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阳新县劳动就业局局长周少鹏受到工作约谈处理。

4、西塞山区农林水利局工作人员张慧等人违规为其子骗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张慧及其丈夫西塞山区在编教师游英俊,多次提供虚假家庭贫困证明材料,为其子违规骗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合计3750元。2017年8月,张慧受到警告处分,游英俊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5、下陆区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吴钦等人虚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问题。2017年7月,下陆区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数据大量基础信息不完整,造成223条错误数据信息进入大数据库,影响了核查工作开展。此外,该中心为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达标,虚假录入申报辖区老龄人口数据,导致“死亡”人员仍享受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8月,下陆区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吴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任陈国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舒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时雄等人在精准扶贫贫困户“三改”工作中失职问题。2016年5月,时任太子镇舒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时雄,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费世平二人在对精准扶贫贫困户“三改”(改房、改厨、改厕)政策审核工作中,未对农户真实家庭情况做全面深入调查核实,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三改”政策,给财政“三改”奖补资金造成8万元损失。2017年7月,程时雄、费世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中学教师何中宏违规为其子女申请并领取贫困寄宿生补助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何中宏作为太子中学公办教师,其家庭有稳定经济来源,子女不符合领取贫困寄宿生补助条件,何中宏先后三次违规为其女儿和儿子申请并领取贫困寄宿生补助共计1875元。2017年8月,何中宏受到警告处分。

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市委高度重视,广大人民充满期待。然而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或履职不力,或虚报冒领,或弄虚作假,扭曲了扶贫政策,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以纪律保障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实际行动,是全市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坚定不移落实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不变形。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向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宣战,对胆敢动贫困人口“奶酪”的予以迎头痛击,保证扶贫政策公平公正落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组织、向扶贫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统筹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消除畏难情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打赢这场攻坚战。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县乡党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硬碰硬、实打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各级党员干部要继续保持和弘扬严实作风,真正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手”。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扛起监管责任,沉下身子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审核审批、日常监管和系统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要切实强化追责问责。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必须进行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的严查快处,又要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及时查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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