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安县共收到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0498万元,整合资金10779万元,全部转入专户接受在线监控。
公安县严把“八关”,确保精准、高效、安全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是严把项目依据关。制定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政办发〔2016〕10号)、《关于落实精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扶组办发〔2017〕2号)和《公安县财政扶贫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为扶贫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扶贫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核算及项目档案归集等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二是严把信息录入关。所有扶贫项目必须在项目库中遴选或及时按照程序录入项目库,必须建立减贫带贫机制,关联贫困村、贫困户,县、乡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实施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到信息“三吻合”。三是严把公示公开关。要求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参与规划、决策和管理,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四是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在实施扶贫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五是严把部门监管关。项目完工后,必须由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经信局、住建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出据佐证资料。六是严把项目实施进度关。整村推进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当前第三、四批扶贫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实行项目进度周报制,加强督查督办。七是严把项目评审评价关。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对全县项目开工前进行预算评审,竣工后县审计局进行决算审计,确保项目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县财政局绩效科委托第三方评估对全县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八是严把项目后续管护关。对建成项目及时移交,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后期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