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市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荆州市日前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对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分工,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方案涵盖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确保安全住房有保障、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加强兜底保障、推进基本产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贫困户基本素质、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巩固脱贫成果等12个方面,涉及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30个。
方案要求,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压实攻坚责任,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要建立防贫联防联控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要加强与乡村振兴衔接,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作为乡村振兴考核重点;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确保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完成。
荆州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