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增收难题,防止因疫返贫致贫,荆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抢抓当前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最关键时刻,广泛动员组织各级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精准帮扶防止因疫返贫致贫活动。
帮扶的重点目标是: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结对帮扶干部,集中精力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分类管理户)及边缘户,实施“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产业、就业等精准帮扶措施,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脱贫增收项目,做好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土地流转工作,实现稳定增收;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至少1人务工就业;确保所有贫困户不因疫返贫、边缘户不因疫致贫、未脱贫户如期脱贫。帮扶采取集中帮扶和常态化帮扶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帮扶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0日。
帮扶的主要内容有:一、帮助树立发展信心。要加强与贫困户联系沟通,全面了解疫情对贫困户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努力降低疫情影响。要加强对国家各项精准扶贫和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重点将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宣传到户到人,鼓励贫困户树立发展信心。要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以扶志和扶智为抓手,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光荣导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二、帮助解决产业发展难题。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要帮助贫困户寻找产业发展门路,做到“一户一策”。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带动作用,鼓励贫困户与带贫能力强的市场主体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缺乏产业发展资金的,要通过产业奖补、扶贫小额信贷、帮扶单位支持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对农资采购困难的,要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农资供应保障春耕生产。对需要技术服务的,要及时协调农技专家、产业发展指导员等解决技术难题。对农产品滞销的,要通过对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商企业、超市、社区等资源帮助贫困户解决销售难题。三、帮助实现务工就业。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逐人摸清劳动力基本情况,针对外出务工的贫困户,要落实包车接送服务或交通补贴,帮助返程返岗、对接上岗。对意向在本地就业的,要通过“荆州能人返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贫困户广泛宣传本地招聘信息,结对帮扶干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帮助贫困户对接务工岗位。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要按照每村增加3—5个贫困户公益性岗位的要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用于开发环卫保洁、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管路管水、扶贫项目管理等岗位妥善安置就业。
市委、市政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振信心、压实责任,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战。二要明确帮扶责任。市、县“四大家”领导要以上率下,带头到所联系的县(市、区)、乡镇、村实地调研督导,带头开展帮扶;各级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要加强对帮扶活动的统筹调度和业务指导;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帮扶村无一人因疫致贫返贫;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要加强与帮扶单位和各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各项到户到人的扶贫政策;结对帮扶干部要对所帮扶的贫困户负责,在各地交通管制解除前,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帮扶,交通管制解除后,及时到村到户实地帮扶,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有实效,确保已脱贫户不因疫情返贫,未脱贫户如期实现脱贫。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面监督、全域监督,着重发现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对因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贫困户返贫致贫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市、县两级督查部门、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要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活动组织不力、作风不扎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