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荆州市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清零”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已兜底保障农村贫困人口93671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49人,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122人,全市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人口3777人,确保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清零”。
拓宽范围实现救助全覆盖
荆州市出台《荆州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后,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兜底保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将低保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提高标准“救急难”
为缓解疫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今年4月1日起,荆州市及时调整了社会救助标准,全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670元调整为720元,县市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7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5700元调整为6100元,其它社会救助标准相应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机制,出台荆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支持低收入家庭申请就业、住房、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救助政策,优化缩短救助审批时限,在全市乡镇(街道办)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照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4倍予以救助,对困难群众“救急难”。
入户核查实现应保尽保
为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救助核查项目,于5月和10月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清零”行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要求,两次对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重病重残户、危房户、疫情影响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和有生活诉求户8类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每月及时整改反馈问题,纠错整改率达100%。
(作者荆文静、黄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