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荆楚乡村振兴网 > 资讯> 正文

黄梅县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    字体大小:A-   A+

    

为有广厦千万间

——黄梅县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侧记

7月10日,省住建厅村镇处副处长肖国洪(左一)、市住建局局长王日辉(右二)、县住建局局长陈维(左四)在大河镇袁山村检查因灾受损及处置情况。(农村新报通讯员 史新德 余林 摄)

10月29日,省住建厅厅长李昌海(右三)在黄梅县委书记马艳舟(左二)陪同下调研“擦亮小城镇行动”情况。(农村新报通讯员 史新德 余林 摄)

黄梅镇石老屋村3组贫困户83岁的刘金荣和82岁老伴住上新改建的房屋后乐得合不拢嘴。(农村新报全媒记者 吕博林 通讯员余林 王琴 摄)

东禅公园一角。(农村新报通讯员 余林 摄)

五祖镇白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貌。(农村新报通讯员殷立军 摄)

“是党的好扶持政策使我家住进了125平方米的房子,好梦从天降,真心感谢!”11月11日,黄梅县独山镇快岭村易迁户何珍萍,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何珍萍是一位单亲妈妈,2015年,被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这几年,她家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义务教育补贴、雨露计划、大学生贴息贷款、健康扶贫一系列政策,还在易迁小区公益岗位就业,每年享受政策收入万余元。2017年,何珍萍和4个孩子搬进安置区,日子越过越好。

“全县1156户、2835人,新建集中安置点39个,分散安置户21户,全部实现搬迁入住。”黄梅县易迁办副主任史新德介绍,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以来,黄梅坚决严守住房面积的“红线”、搬迁不举债的“底线”、项目管理的“标线”、对象精准的“界线”,做到应搬尽搬。同时,紧盯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搬迁群众实际入住、拆旧复垦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力,重点推进,多措并举,圆满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任务。

该县高精准选址,严把安置点选址关。易迁项目开展初期,县易迁办组织易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对安置点选址实行联合踏勘,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安置点选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高标准规划,严格落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政策。县规划设计室对安置点进行统一规划,涵盖建筑户型、配套设施及配套产业。县领导小组副县级领导实行责任包保,对安置点建设现场指导、现场督办、现场协调。县“两办”督查室、县易迁办组织专班对安置点建设进行全过程督办。高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规定。县住建(质监站和安全站)部门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对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筑施工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该县紧紧围绕“搬迁谁、搬到哪、怎么建、搬后怎么办”等核心环节,实行搬迁对象享有与迁入地原住户同等政治经济待遇,各项惠农政策不变;同时加大搬迁户后续帮扶力度,确保搬迁户每户有一个主业或有一个劳动力实现就业;进一步加快易地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培育和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7个扶贫车间(含产业基地),共吸纳易迁户100余人务工就业。

“当前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下一步将主要工作转移到‘稳得住、能致富’上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克难攻坚,决战决胜,确保所有易迁户均能够安居乐业。”县住建局局长、易迁办主任陈维说。

“是共产党让我过上好日子,让我住进了这么好的房子,这一切都得益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黄梅镇石老屋村村民刘四雄的新家,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分区完备。

刘四雄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前的住房条件相当差,家里无经济收入,加上本人残疾,家里还有80多岁的父母。为了帮助改善基本住房条件,村里把他家列为了农村危房改造户,通过第三方鉴定为C级危房。2019年10月重新帮他家改造了60平方米的平房。“以前每到下雨和刮风的时候,屋里到处漏雨、透风,冬天特别冷。现在好了,一家人住得温馨又安全。"刘四雄的父亲激动地说。

为了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该局提前谋划,早在2018年底就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申请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进行全面鉴定。2019年4月,全县不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进行了鉴定,还摸清了危房底数,并对排查出来的危房户进行了改造,确保了“不漏一户、不少一人”。6月24日,该县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通过了住建部挂牌督战组视频连线检查。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既是一项扶贫工作,又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农村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住房问题,既是脱贫攻坚现实的需要,也是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变农村环境面貌、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攻坚克难、勠力前行,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10月17日“扶贫日”,黄冈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全市70个单位“黄冈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县级住建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农村新报通讯员 余林 赵茂金)

上一篇:产业扶贫金扁担 挑起脱贫与致富
下一篇:湖北易地扶贫搬迁经验走向全国

Copyright ? 2001-2022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