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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明年起全面推行县级失能特困集中供养模式

发布时间:2021-10-2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刘辉)10月28日,全省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现场推进会在公安县召开。会议要求,到今年底,35个试点地区要全部完成试点任务;2022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着手整体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全面推行县级失能特困集中供养模式,力争尽快取得实效。

据悉,自2019年省民政厅启动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创新试点以来,先后确定3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调整农村福利院建设布局,县级层面至少建设一所满足县域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专业化护理服务机构,合理布局若干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实现区域调整;推行医养结合模式,实现功能调整;大力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以服务外包方式为主的运营机制改革,创新社会化运营机制,推动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县级集中照护。

目前,35个试点地区中,有9个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试点方案,11个通过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改革方案、成立市政府领导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等方式,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在市州层面,襄阳市、孝感市、鄂州市等以政府名义出台试点方案,全域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宜昌市在农村福利院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在县市层面,公安县、兴山县、黄梅县、应城市、谷城县等地试点推进较快。

202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福利院),农村中心福利院实行县级直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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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4万农村特困老人“兜底”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光正 通讯员 刘辉

10月28日,省、各市州及35个试点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负责人,交流各地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经验,并实地参观公安县部分养老机构。

破解农村福利院供需矛盾

目前,我省共有24万农村特困老年人,占城乡特困老年人总数的96%。由于农村劳动人口外流,家庭呈规模小型化、居住离散化、赡养功能弱化趋势,且农村老年人缺少稳定收入保障,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近年来,我省实施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工程、平安工程和冬暖工程,但农村福利院设施配套落后、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不活、专业化护理水平低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这导致供需矛盾:一方面,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需要专业护理机构照护;另一方面,农村福利院虽然床位空置,但因缺乏专业照护功能,老年人不愿入住。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完善农村福利院建设布局和专业服务功能,提升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能力,整合盘活特困供养服务设施闲置资源,可充分发挥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重要手段。

35地试点形成4种改革模式

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2年来,35个试点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出4种改革模式。

以公安县、仙桃市、嘉鱼县为代表的县级直管模式,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统筹调配资产、资金和人员,并通过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方式,指导并推进各项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公安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该县组建专班,对16个乡镇农村福利院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移交给民政局,并协调乡镇政府将农村福利院院长、副院长及职工管理权限调整为民政局直接选聘和管理。

以应城市、武汉市黄陂区、五峰县为代表的委托经营模式,通过与第三方公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将农村福利院交由民营方或国有企业实施托管运营,用市场手段推动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应城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18家农村福利院已整合成7所区域性、功能型养老中心,由福音养老乐园公司托管,按护理员与失能老人一比三、与半失能老人一比六配备护理人员,并合理配置各类管理人员,服务队伍变优,照护质量提高。

以兴山县为代表的民政代管模式,农村福利院土地、房产等资产仍属所在地乡镇,但福利院发展规划、设施配置、供养经费、财务管理、业务考核、工作人员管理及待遇落实等均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

还有部分试点地区探索民政乡镇共管模式,将县级和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县级直管,其他农村福利院仍由乡镇属地管理。

“这里就是我的第二个家”

目前,我省已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26个、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42个,注重配备各类生活娱乐健康设施,配置或改造升级消防设施设备,增配护理康复设施,开展适老化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了运营安全风险。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已全部或部分实现县域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护理服务,绝大多数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委托运营、签约合作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改变了过去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不愿收、不敢收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的现状;与以往在医院住院治疗、护理相比,这些对象医疗费用和护理成本降低了30%以上。”

探索实施服务外包或委托运营等运营机制改革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降低,将市场效率准则引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实行优质优价。如应城市制定完善了第三方运营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手册,全市农村福利院标准化建设水平大大提高,照护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实施县级直管、区域调整或运营机制改革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明显增多,民政部门行业指导和监管任务加重,倒逼运营方按要求增配养老护理员,培育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部分机构配有医务室及医生,还有部分机构与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引入志愿者、社工提供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在公安县闸口镇农村福利院,李林生等4位老人合住一套四室一厅一卫,室内有电视机、空调、热水器。“个人有独立卧室,到了客厅就有伙伴。生病了有专门的医生,隔三差五有志愿者来看望、陪伴,这里就是我的第二个家。”李林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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