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方桐、通讯员王士春、李睿、吴晓宇)11月6日从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获悉,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式批复,我省自11月3日起在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产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28元/斤。
会议强调,中晚稻是我省的主要粮食品种,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农民利益,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各地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为农户和售粮主体提供惠民烘干等“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
此前,根据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要求,经湖北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会商,并报湖北省政府和中储粮集团公司备案,确定了湖北省2021年第一、二批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
根据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要求,经湖北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会商,并报湖北省政府和中储粮集团公司备案,现将湖北省2021年第一、二批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