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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分钱流失 不许一厘钱乱花 洪湖市五举措抓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22-10-09    来源:洪湖市乡村振兴局    字体大小:A-   A+

今年以来,洪湖市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截止6月底共统筹安排项目总资金2.9450亿元,比2021年2.9423亿元增加27万元,已实行到帐操作并全部安排到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已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全部录入到监测系统。同时,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市级审定”,全市纳入项目库项目189个,年度实施计划项目126个,开工率100%。目前,共完成各级衔接资金资金拨付13109.20万元,总资金拨付率为60.98%。

洪湖市政府明确提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决不让一分钱流失 决不许一厘钱乱花,将资金精准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结合湖北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指示试行办法,洪湖市衔接资金项目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对全市衔接资金项目库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分别三次主持召开衔接资金项目调度会议。

二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今年初,洪湖市组织召开财政、水利、农业、交通等14个部门衔接资金安排及培训会,组织学习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部门对照过渡期政策提出了衔接资金需求及文件依据,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联审。

三是依照程序规范推进。洪湖市严格“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市级审定”程序进行项目申报,按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要求,从申报、立项、建设、资金拨付、绩效及项目资料等方面做到规范化。目前全市84个村级项目,均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推进。截止目前,该市乡村建设类项目已经完工70个,市级先后两次集中组织拨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共1491.66元。

四是创新方式安全推进。洪湖市严格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帐”的原则,规定衔接资金项目以乡镇为业主单位组织实施,市乡村振兴局为报帐责任主体,资金拨付实行县(市)级报帐制。全市统一安排项目管理费,确保项目实施安全运行。

五是强化监督强力推进。洪湖市乡村振兴局和市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紧密联系,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通过周通报、月调度、季评审,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通过监督强力推进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通讯员:袁承东 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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